2023年金华市红湖路小学招生公告 2023年金华市红湖路小学招生公告电话

金华市红湖路小学2023年招生公告
一、学校简介
红湖路小学秉着“鸿鹄大志 从小做起”的校训精神,践行“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办学理念,努力打造一所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强的校园,培养志向高、品行善、基础牢、行动强、审美雅的“鸿鹄少年” 。
历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学校、国家级绿色学校、全国首所汉字校园、浙江省课外阅读先进集体、浙江省示范家长学校、金华市示范小学等45项荣誉称号 。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共获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近千人次 。其中《构建课后服务标准体系 促课后服务质量提升》浙江省第五批“双减”优秀实践案例,《双研一体 多轨互通》浙江省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典型案例,各类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二、三等奖 。
二、招生须知
1. 招生对象:2023年秋季入读红湖路小学适龄儿童(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
2. 招生计划:红湖路小学 4个班 172人
3. 学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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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金华市红湖路小学”(下同)三、招生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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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程序
公办学校如果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按户籍迁入时间、房产购买时间等因素考虑,公开、 公正、 平稳、 有序实施分流 。
各公办学校按以下顺序逐批报名、 录取,额满为止 。
(一)第一批
1. “房户一致”,监护人在金华市区住宅性质的房产共有份额大于 50%有效 。监护人拥有完全产权优先、共有房产排后 。监护人有效产权份额相同的按适龄儿童少年入户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
2. “有户无房”,监护人在市区没有住宅性质的房产,监护人户籍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即“三代同堂”,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为出生登记,不包括中途迁移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的时问先后进行排序 。
3. 规范的政策性安置(经市、区教育局公示后通过的,交办给三区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等,按照先择校后统筹顺序在 “房户一致”和“有户无房”批次录取后进行安置,如安置意向学校户籍生已超过招生计划实施分流的学校,不安排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 。
(二)第二批
1. 学区内“房户一致”“有户无房”,参加过第一批民办学校或原 “公参民”转为公办学校摇号未中返回公办学校报名的,排在“有房无户” 类别前面,参照第一批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
2. 学区内“有房无户”,监护人拥有完全产权优先、共有房产排后,监护人在金华市区住宅性质的房产共有份额大于 50%有效 。监护人有效产权份额相同的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 。
3. 学区内投靠户、挂靠户、集体户 。
4. 各区政府制定的其他政策性安排(含积分入学),可在“有房无户” 录取之后进行安排,各区事先要进行公示,公示名单留存备查,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
(三)第三批
1. “无房无户”、监护人参加金华市区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录取时根据监护人在金华市区社保年限长短进行排序 。
2. “无房无户”、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持有市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录取时根据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居住证年限长短进行排序 。
对于未能进入申请学校,在区属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根据批次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公办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积极推行长幼随学” 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有兄(姐)在该校就读的二孩、三孩入读 。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2021年1月1日起新购买的私有住房,三年内只接受一户家庭适龄子女在学区内义务段学校入学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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