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育待遇条件+报销范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参保职工享受生育待遇需要满足的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职工从参保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女职工连续缴费满1个月不满9个月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结束或终止妊娠时,参加生育保险的配偶职工已连续缴费满1个月的,仅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
生育保险待遇报销范围:
【太原市生育待遇条件+报销范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包括: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计发 。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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