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办法及程序( 五 )


(1)报送培养学校的材料有:
①《2023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含电子文档) 。
②《2023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含电子文档) 。
③《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分培养学校,含电子文档) 。
④《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分培养学校,含电子文档) 。
⑤市州教育(体)局关于应进入预录取范围而未预录取的考生情况的说明(按照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的要求,分培养学校提交) 。
⑥预录取考生户口薄(复印件1份) 。
⑦预录取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
⑧预录取考生《体检表》(原件1份) 。
⑨预录取考生《协议书》(无挂靠培养的一式4份,有挂靠培养的一式5份) 。
以上第⑥-⑨项考生个人报考材料按每生一袋装入材料袋中,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县市区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分类打捆提交 。
(2)报送省教育厅的材料有:
①《2023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含电子文档) 。
②《2023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含电子文档) 。
③《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含电子文档) 。
十、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州教育(体)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 。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 。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 。培养学校应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厅,经我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
十一、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 。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 。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培养学校汇总本校未报到新生情况,填写《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未报到新生名册》,于9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