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办法及程序( 二 )


初中毕业学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
四、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核
1.审核
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 。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
2.报送考生信息
县市区教育(体)局汇总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填写《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并报送市州教育(体)局 。
五、市州教育(体)局审定报名考生名单
市州教育(体)局依据前述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定 。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市州教育(体)局审定无误后,将审定确认后的《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分培养学校),于7月22日前统一分别报送有关培养学校(含电子文档),同时将《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不分培养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含电子文档),并通知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通过审定的考生以下简称“推荐考生” 。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总成绩应使用其加分后的中考总成绩 。
2.符合志愿条件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在参与非民族乡计划志愿选拔时,只能使用其原始中考成绩(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其原始中考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
3.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
4.考生总成绩由县市区教育(体)局在市州教育(体)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 。
七、体检
1.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1)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①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
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 。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 。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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