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南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安排(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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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
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 。中职阶段修业期满 , 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幼儿保育专业毕业证书 。同时 , 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 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 , 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 , 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 。本科修业期满 , 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 ,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 , 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
对于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 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 , 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 , 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 , 学生自谋职业 。
(二)专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
【2023湖南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安排】主要由省内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承担培养任务 。
五、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 , 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 , 市州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 。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 , 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 , 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 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
六、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
2.热爱祖国 , 品行良好 , 遵纪守法 。
3.具备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户籍条件 。(1)报考普通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 , 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考民族乡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民族乡户籍 , 民族成分为少数民族 , 户籍迁入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 , 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3)报考教学点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乡镇户籍 , 户籍迁入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 , 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
4.参加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 , 且考生中考总成绩(报考民族乡计划考生总成绩含加分)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
5.身体健康 , 体检合格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
(二)其他条件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 , 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 , 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
(1)小学教师 。普通计划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小学教师(定向帮扶)、小学男教师和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小学教师(定向帮扶)、小学男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乡村小学任教 , 民族乡计划小学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小学任教 , 教学点计划小学教学点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小学教学点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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