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二 )


第二十条 2023年学校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校学习一个月内,在学校招生的专业大类类别内选择具体专业 。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定向培养军士试点高校,定向培养军士招生按照当年国家政策执行 。
第六章 入学规定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初步审核,并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发现学生存在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学籍 。
第二十三条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第二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
第七章 奖助学制度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奖助政策,学校每年按规定组织评选并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
第二十六条 社会企事业单位在我校设置众多奖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第二十七条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为提供相关材料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
第二十八条 校内设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专项资助等帮扶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第八章 招生纪律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
第三十条 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一)咨询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 邮政编码:430079
(二)学校主页:http://www.hbctc.edu.cn
(三)招生信息网:http://www.hbctc.edu.cn/zsw/
(四)E-mail:80281165@qq.com
(五)招生咨询QQ号:800866523
(六)微信公众号:湖北交职院招生就业信息
(七)联系电话:
(027)87563713 87563702 87590771 87564887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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