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 宝鸡高温津贴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多少度以上才属于高温?
中国气象学上一般把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称为高温 。
如果连续几天最高气温都超过35℃时,即可称作“高温热浪”天气 。世界气象组织建议高温热浪的标准为日最高气温高于32℃,且持续3天以上 。
【陕西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 宝鸡高温津贴常见问题】高温期间停止工作,会扣工资吗?
不会!企业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
企业发放防暑饮料能代替高温津贴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 。并且企业为劳动者提供的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
在办公室工作能领高温津贴吗?
西安高温补贴发放和办公地点无关,只要满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
有哪些常见的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分类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为高温强热辐射作业,这类作业温度高、热辐射强度大 。常见于冶金、陶瓷、玻璃、铸造等作业 。
第二类为高温、高湿作业 。这类作业温度高湿度大,热辐射强度一般不大 。见于纺织、印染、井下等作业 。相对湿度可达80%~90% 。
第三类为夏季露天作业 。主要为从事各种农业劳动、野外考察、露天装卸、建筑、外卖人员、环卫作业和从事军事训练等 。除了高气温以外,这类作业常伴有太阳和地面的热辐射,因此暴露的温度会更高 。
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
发放降温费、高温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如果拒不发放,劳动者可以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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