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被大学生“占便宜”到崩溃( 二 )


比如:消费者把食品、化妆品、计生用品等密封包装损坏的;未经授权维修、改动产品标志、标贴等;服装、箱包等商标标识被摘、被剪的,视为商品不完好 。
而这些大学生购买红色T恤是为了跳健美操,先不说吊牌被摘,光他们跳舞后粘在衣服上的汗液,以及搓洗衣服的行为,均超出了正常查验的操作 。
因此,这些大学生将摘了牌且没有质量问题的衣服退货,这显然不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的要求,店主可以拒绝退货、退款 。
4.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
据头条号法律认证作者@安律说法的观点,双方之间的关系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 。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
132条更是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具体到本事件,大学生本来就没有购买的意愿,而网购商品,后在使用后,又利用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则进行退货,这种行为其实就是滥用自身权利,进行欺诈性购买的行为,不仅有违诚信,也损害了商家的利益 。
网购“占便宜”事件屡有发生,甚至有人炫耀心得
【商家被大学生“占便宜”到崩溃】随着网购的日益普遍,此类事件屡有发生,几乎年年都有商家诉苦 。前些年,某平台上有这样一个群体,她们专门研究怎么样才能成功将穿过的礼服退给商家 。竟然还把成功的案例当成成绩,发到网络上炫耀,然后评论区一群人跟着附和,高喊“你怎么这么厉害,怎么办到的,快教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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