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杭州钱塘区小学招生方案最新 2023杭州钱塘区小学招生方案( 二 )


3.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向对应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时,儿童本人应已取得居住证 。若儿童本人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在现场核验时,登记居住证预计取得时间(最迟于2023年8月31日取得),在儿童取得居住证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四、录取办法
(一)民办小学录取
1.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一次性全部录取 。
2.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全区纳入补招 。除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均可在补招报名的民办小学中选报1所 。补招录取仍按上述方式进行 。
3.民办小学举办者和在民办小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工子女选报本校,未被派位录取的,该民办小学可追加计划录取;选报同一民办小学的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如派位录取的,相应追加计划录取 。上述追加计划录取由区教育局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
(二)公办小学录取
公办小学录取分五批次进行,其中户籍生录取在第一批与第二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录取在第三批、第四批与第五批 。
1.户籍儿童
(1)第一批
对象:符合条件直接报公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不包括直接选报或补报民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下同) 。
7月3日—7月7日,对于学区内户籍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小学,由公办小学根据“三户一致”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 。对于学区内户籍儿童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小学,可一次性录取所有直接报名该公办小学的户籍儿童 。
“三户一致”指儿童户籍、父亲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且均在小学学区内 。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
(2)第二批
对象: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户籍儿童 。
7月9日—7月11日,公办小学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以下顺序录取 。
①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 。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以上住户一致家庭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 。“三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户籍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两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或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 。)
②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父母有区内房产但不在该小学学区),且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
③儿童有本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
当同类情况儿童报名人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第三批
对象:持有有效居住证且适用积分排序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7月12日—7月21日,各报名点学校按照以下顺序并依据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
①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②父母未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
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 。积分相同、志愿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