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三 )


我院所有专业按照辽宁省2023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物理学科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语文”、“外语”、“物理”成绩高者优先;历史学科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历史”成绩高者优先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X50%+专业测试成绩X50%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艺术历史学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物理学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
6.公安专业全省统招,只录取参加当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辽宁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地为准)考生 。公安专业毕业生须参加当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并根据统考成绩,按照当年辽宁省公安系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规定和招录程序,择优录用 。
7.监狱学专业全省统招,只录取参加当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辽宁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地为准)考生 。监狱学专业毕业生按照当年辽宁省招录公务员有关政策和监狱戒毒系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择优录用 。
8.联系电话:0411-867298650411-86729777。
网址:http://zsjy.lnpc.cn
辽宁警察学院
【辽宁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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