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大连交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六 )


(四)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我校在提档和录取时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
(五)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
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及批次:对于各地区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六)普通类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特殊说明除外),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
1.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若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使用办法,按照大连交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优先录取顺序按其相关文件规定的同分或同位处理办法执行;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若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使用办法,按照大连交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
3.部分地区普通类录取特殊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
(七)若“软件工程”专业和“五年制”专业在同一投档单位,可以互相调剂;若“软件工程”专业和“五年制”专业不在同一投档单位,“软件工程”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五年制”专业只录取有五年制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类型专业志愿的考生 。
(八)我校艺术类招生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
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及批次:对于各地区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得艺术类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
1.辽宁省艺术类录取办法: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我校投档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
2.内蒙古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文化课成绩乘以40% 再加上专业课成绩乘以60% 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
3.其他省份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文化课成绩乘以40% 再加上专业课成绩乘以60% ,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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