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伤处理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待遇

【无锡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伤处理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待遇】办理人群: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根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级至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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