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东海县2023年县城 连云港东海县2023年县城规划图

东海县2023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转学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23〕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2023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转学办法,现予以公布 。
一、转学条件
1.转学需经过原学校同意,符合条件的,原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一式两份,一份原学校留存,一份交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转入学校报名登记 。
2.县内、县外学籍学生回户籍所在乡镇学校的,需要提供户籍证明;乡镇初中学生转学到县城公办初中学校,须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3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
3.县外就读的学生回县城公办初中学校的,须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3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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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办学校因家庭原因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生,户籍所在地学校予以接收 。
5.县实验中学和朱自清中学学位已满 。凡符合县实验中学施教区转学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入县初级中学就读;凡符合朱自清中学施教区转学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入培仁学校就读(朱自清中学与县实验中学富国路校区“双学区”的可选择县实验中学富国路校区) 。
6.县城公办初中学校间不相互转学 。
二、转学时间及报名方式
7月7日前,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学校申请,经过原学校同意,符合条件的,原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
7月8日-11日,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入学校现场报名登记,转入学校汇总材料,并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教育局审核 。
东海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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