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小升初政策 福州仓山区2023年小升初招生政策( 四 )


2. 在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马尾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回仓山区原籍录取以及档案处理:
家长于六月中旬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到仓山区教育局初 教科开具介绍信;
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 于7 月15 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档案到仓山区教育局初教科进行登记;
录取中学未接收档案前,家长自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 拆封;待录取中学通知报到时,将档案交给该中学;
家长须按“榕教之窗”系统的录取信息,将学生档案递交到相应的中学;如未按“榕教之窗”系统的录取信息投递档案,造成录取中学无法建立学籍等问题,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
3. 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回仓山区原 籍录取以及档案处理:
家长于六月中旬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到仓山区教育局初 教科开具介绍信;
在孩子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 月15 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户口簿、房产证以及学生档案到仓山区教育局初教 科报名 。若有填报民办中学、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英才中学 志愿的,应于7 月3 日-7 日递交材料后,登陆“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 。
录取中学未接收档案前,家长自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 拆封;待录取中学通知报到时,将档案交给该中学;
家长须按“榕教之窗”系统的录取信息,将学生档案递交到相应的中学;如未按“榕教之窗”系统的录取信息投递档案,造成录取中学无法建立学籍等问题,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
4. 在仓山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五城区以外升学或回鼓 楼区、台江区、晋安区、马尾区原籍就读档案处理:
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或异地(五城区以外)就 读学校的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
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后 交给教育局;
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
档案处理:
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或异地(五城区以外)就 读学校的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
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后 交给教育局;
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
五、初招信息查询及填报志愿办法
登录福州教育网>>应用系统>>榕教之窗>>榕教招生>>初中招生,通过闽政通账号或扫描登录系统后,输入学生身份证 号后四位,即可核对学生信息和志愿填报 。
六、注意事项
请各校和学生家长认真阅读本招生办法,严格按照本办法 操作,避免因疏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不明之处请向五城区教育局咨询:
鼓楼区87677197;
台江区38105820;
仓山区28058492 ;
晋安区83991756;
马尾区63190306 。
仓山区教育局
【福州市仓山区小升初政策 福州仓山区2023年小升初招生政策】2023 年6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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