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电话( 四 )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爱心互助”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 。学校设有高额度、高比例的奖学型奖学金,覆盖面超过参评学生的30%;全国首创的“情商奖学金”是学生应聘的“特色名片”;备受瞩目的“校长奖学金”采用奖学与支持海外游学相结合的奖励形式,是海大学子力争上游的奋斗目标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实现全覆盖,注册成立了“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博联基金会”“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第二十三条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文件,毕业后选择上船工作的航海类专业学生可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 。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0411-84727233
传真:0411-84724303
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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