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0招生 202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1.学院名称: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0招生 202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2.学院代码:10085
3.学院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河西路49号
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号)中招生专业要求、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 见表1 。
表1:2022年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
第七条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 , 学院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 , 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 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 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 , 顺延录取 。
第八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院的最低出档分数线 。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 遵循考生志愿顺序 , 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 , 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 , 顺延录取 。
学籍管理
第九条 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ben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 , 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 , 学院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 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 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 ,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 ,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 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 , 不予学籍注册 。
第十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 , 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中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 , 按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升入学院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 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 。
附则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河西路49号
邮编:061001
咨询电话:0317-7587123、7587125
传真:0317-7587123
学校官网:http://www.hbwe.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hbwe.edu.cn
微信公众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招生就业
E-mail:hbsdxyzjc@126.com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说明 , 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科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 , 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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