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 成都市中小学课后服务2.0版

成都市中小学课后服务2.0版方案解析
01、坚持一校一案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充分考虑本校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一校一案”制订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
02、实现两个全覆盖
1)全面推行“托管+拓展”,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
学校要推动课后服务全面升级,除开展课后作业托管,保证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外,还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实践等活动 。支持学校因材施教分层开展学生学习辅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更好地满足不同学生学习发展需求 。
2)全面推行“5+2”模式,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要求,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行“5+2”模式,即:
A:学校每周5 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
B:每天开展2 小时以上
C: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得早于17:30
D:农村学校可结合实际灵活安排
03、推动三个延伸
支持学校根据学生特殊需求,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学校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提供或联系提供托管学生晚餐 。
支持初中学校课后服务向晚自习延伸
支持初中学校在工作日晚上开设晚自习班,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00 。高中学校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延时服务 。
支持托管服务向假期延伸
支持学校、社区、青少年宫、科技馆等参照暑期托管模式探索开展周末、假期托管服务,服务内容以素质拓展为主,不得组织集体补课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
04、建立五个机制
准入退出机制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有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 。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
经费保障机制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导致公用经费增加的,同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加强经费支持 。课后服务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中小学课后服务和假期托管收费参照本区域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用 。
质量监测机制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课后服务质量监测,指导学校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并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教育督导部门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并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推动课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学生和家长 。
师资共享机制
区(市)县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鼓励教师在课后服务时段跨学校走教,促进优质师资共享 。
教师激励机制
中小学校针对课后服务情况,修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和调休制,保障教师学习、备课时间及休息权利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对平时积极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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