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口失业补助金是什么?

海口失业补助金领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等文件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
【2020海口失业补助金是什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
海南失业保险金标准
高于或者等于本省一类地区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一类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8%发放;低于或等于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按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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