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龙港市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龙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逾期不予受理 。
本次受理对象:毕业2年内的(2019年1月-2021年12月)高校毕业生;在2020年8月前(含8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已在毕业2年内享受就业补贴 , 未享受期满且补贴期限内无中断企业社保缴费的 , 可以继续享受满2年 。
高校毕业生首次参保缴费时间早于毕业时间 , 享受时间从毕业证书标注的毕业时间次月1日起计算 。
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 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
申报者须持有市社会保障卡(市民卡) , 确认市民卡的银行账号已激活 。经办机构根据申请者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月份给予相应的就业补贴 。就业补贴发放至申报者本人市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银行账号 , 到账情况请到相应开户银行网点查询 。
中小微企业的划型依据: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具体操作方式为:进入公众号“浙江小微” , 选择“微查询” , 若查询结果为小微企业 , 即符合条件;若查询结果为非小微企业 , 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执行) 。申请者个人无需提交中小微企业证明 。
若申请人在2021年度有多段参保信息 , 符合申报条件的时间段均可申请补贴 , 受理辖区以2021年最后月份企业养老参保地为准 。
本次补贴和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就业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力社保科 0577-599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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