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补贴范围和条件
【2020青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条件】青岛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复工并新吸纳就业、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新吸纳就业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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