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021年沛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二 )


第一阶段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9日至13日,考生在所在报名点学校打印志愿校对表并签字确认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面向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0日至11日 。填报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5日填报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2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9日填报第2小批征求志愿 。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及征求志愿由考生凭“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志愿即可生效,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具体填报时间见考生“口令卡” 。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口令卡”通过网络填报志愿 。考生和监护人要妥善保管考生口令卡,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口令卡密码,因遗失动态口令卡或泄露加密口令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 。
各学校要保证考生填报志愿的自主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 。因受外界干扰无法正常填报志愿的,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可在填报志愿的规定时间结束前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后,在县招办填报并确认志愿 。同时考生也要慎重选择和填报志愿,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不得录取到其他学校 。考生可通过《2022年徐州市中考指南》、《2022年沛县中考志愿填报告考生、家长书》、关注沛县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沛县招生考试”或登录徐州市招生信息网(www.xzszb.net)等查询各校的招生计划、学校代码、专业代码和报考的相关要求 。
五、录取工作
四星级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由县招办统一组织,《录取通知书》由县招办统一印制,加盖县招办“录取专用章”后生效 。高中阶段其它学校(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经省教育考试院或市教育考试院加盖“录取专用章”后生效,职业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寄发 。
(一)划线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 。
(二)投档办法
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按1∶1向招生学校投档 。
(三)录取办法
1.四星级高中等在第一批次第2小批招生学校的录取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从A志愿报考的所有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数50%的统招生(简称A志愿统招生),确定“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的“A志愿投档线” 。
第二步,从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在“A志愿投档线”下,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该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校指标生加分考生名单,并对这部分考生成绩加45分,作为录取指标生志愿(A志愿)时的分数(录取B、C志愿时不加分) 。
第三步,将所有填报本批次学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并录取,产生各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线 。
美育测评成绩为C等(含)以上、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级高中录取 。
2.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和录取 。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