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021年沛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为做好2022年沛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徐州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徐教〔2022〕27号)制定本办法 。
一、招生计划
全县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16017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8670人,职业学校计划招生7347人 。
沛县中学招生918人,其中特长生46人、统招生229人、指标生643人;沛县第二中学招生816人,其中统招生245人、指标生571人;沛县歌风中学招生1428人,其中统招生428人、指标生1000人;沛县张寨中学招生1224人,其中艺术特长生60人,统招生1164人;沛县湖西中学招生1122人,其中体育特长生50人,统招生1072人;沛县湖西中学(体育校区)招生816人,其中体育特长生306人,统招生510人;沛县汉兴高级中学招生816人,其中体育特长生51人,统招生765人;沛县新华中学招生408人;沛县树恩中学招生1122人,其中统招生337人、指标生785人 。沛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见附件3 。
二、报名要求
所有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在籍生不得报名 。
就读于沛县初中并有沛县学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与具有沛县户口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
往届生不能报考四星级高中 。
三、普通高中指标生
沛县热点普通高中(沛县中学、沛县第二中学、沛县歌风中学、沛县树恩中学)的招生计划包括指标生计划和统招生计划 。指标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的70% ,统招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的30% 。沛县高中阶段学校指标生分配表见附件4 。
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根据各毕业初中学校有指标生资格人数分配到各报名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倾斜 。在外就读超过一年或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
各初中学校将本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名单于6月1日至6月7日在学校公示一周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科 。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指标生录取资格的考生,经查实,取消其指标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项目设置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和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学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 。
第1小批:四星级高中等学校的特长生可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可填报3个志愿,A志愿同时作为考生的指标生志愿;
第3小批: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和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学校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4小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 。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 。
第1小批:其他普通高中特长生可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第三批次学校按“学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投档和录取 。
第1小批: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2小批: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和技工学校高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3小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中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
(二)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分为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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