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保定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条件
(一) 医疗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020保定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条件是什么?】1、符合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布局计划;
2、依法设立 , 证照齐全 , 独立设置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 有稳定的执业场所 , 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3、遵守国家及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 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药品质量保证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4、遵守国家、省和本统筹区规定的医疗保障政策 , 执行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 , 积极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自愿接受医疗保障支付标准、执行谈判价格;
5、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 实现信息化管理 , 有药品及(或)医用耗材进销存管理系统 , 并按要求制作“进、销、存”台账 , 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现金管理及收费票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业务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 有相应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 积极配合信息化建设 , 申请住院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电子病历系统;
7、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8、自愿接受医疗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
(二)零售药店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统筹区定点零售药店布局计划;
2、依法设立 , 独立设置 , 证照齐全 , 人员具有相应资质 , 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3、有稳定的营业场所 , 具备及时供应医疗保障用药的能力 , 能提供24小时购药服务;
4、经营范围为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器具)(食药监械、管械准字号)、计划生育用品、保健品(卫食健字号、国食健字号)、消毒用品(卫消字号)、中草药个具(原枝、原具)等与治疗保健、辅助治疗有关的商品;不得摆放或经营食品、日用百货、健身器材、化妆品、小家电、工艺美术等商品;
5、单位及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6、遵守国家及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 有健全和完善的医药服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药品质量保证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 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本统筹区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
7、有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信息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 ,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 有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 , 并按要求制作“进、销、存”台账 , 会计账簿 , 财务报表 , 积极配合信息化建设;
8、自愿接受医疗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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