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材料+待遇标准+咨询电话 十堰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

一、哪些人员可以申请?
按照文件规定 ,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 可按规定申领失业补助金:
1、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过失业保险费的;
2、当前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退休金(含居民养老保险退休);
3、当前处于失业状态;
4、失业保险转移人员:必须持有“转移手续” 。
有以下情形的 , 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1、已退休或已就业的;
2、从未参加过失业保险的;
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4、正在享受(或今年已经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也称“4050政策”)的;
5、正在享受(或已经申报)创业担保贷款的;
6、在外地申领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的 。
请各位参保人员仔细对照以上申领条件 , 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申报 ,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
【条件+材料+待遇标准+咨询电话 十堰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二、待遇标准
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 , 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994元/月);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 , 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621元/月) , 享受期限为6个月 。
三、申领方式:
(一)线下申领方式 。本人凭身份证、《社保卡》或建行卡(复印件)到市民服务中心B区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
为帮助申领人员更好更快地办理此项业务 , 市就业部门实施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次办结” , 在窗口增设服务人员 , 延长工作时间 ,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 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按时领取补贴 。请各位申领人员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 避免扎堆排队聚集 , 同时为提高办事效率 , 避免人群聚集增加疫情防控风险 , 推荐各位申领人员通过线上途径申领失业补助金 。
联系电话:0719-8654365
》》湖北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附各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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