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第十五批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退租管理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2年第十五批租赁方案
退租管理
(一)承租家庭与厦房租赁签订租赁合同后,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按照如下约定完成全部事项:
1.若承租家庭要求解除合同的时间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应在计租起始日前向厦房租赁提出书面申请,经厦房租赁同意后,于计租起始日前将租赁住房交还给厦房租赁并遵照合同条款约定缴交相当于所退房屋1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2.若承租家庭要求解除合同的时间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应在每月最后5日内(其他时间不受理退租申请)向厦房租赁提出书面申请,经厦房租赁同意后,于提出退租申请次月的1日至5日之间办理退租手续,并遵照合同条款缴交相当于所退房屋1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3.若承租家庭未提前向厦房租赁提出书面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的,则须遵照合同条款全部退出房源并缴交相当于3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
【2022厦门第十五批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退租管理】(二)租赁期满未续租的,承租家庭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依照合同约定将租赁住房交还给厦房租赁及完成与此相关的全部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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