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流程 北京丰台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 二 )


证件新办
(一) 常规材料(所有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均需提供)
1. 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并加盖公章)(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除外);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 合法稳定住所提供材料(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 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居住亲友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模板附后)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 件及复印件 , 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 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租住居民户房屋的:
提供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以及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 , 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 , 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 以及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 , 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 在中介租住出租房屋的:
提供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复印件 , 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 , 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 居住单位提供房屋的:
产权人为单位的 , 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产权人非单位的 , 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6. 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到期6个月以内需先做合同续签手续 ,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除外);
7. 《诚信声明》(需由申请人及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手签字)(模板附后);
8. 单位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报告 , 需写明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对申请人的评价、随往情况等(加盖单位公章)(模板附后);
9.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请单位在系统填报后打印 , 在“申请单位意见”处需由经办人签名、填写意见 , 并加盖单位公章);
10. 以单位近一年纳税不低于10万元或近三年累计纳税不低于30万申请的:提供单位上一年度或近三年纳税证明:《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及《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
单位近一年纳税低于10万元或近三年累计纳税低于30万,以近三年每个自然年度合法用工人数不少于30人申请的:提供单位上一年度或近三年纳税证明:《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及《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近三年30人以上员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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