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包头区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二 )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摘除口罩 。
2.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和“就诊”等相关处置 。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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