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入)办理材料
(一)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一份;(注:退役军人还需提供军人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汇款凭证)
(二)男性年满50周岁或女性年满40周岁的提供居民户口本原件一份 。
注意:
1.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按照人社部经办口径,法律文书需要在一次性补缴行为前出具 。
2.转出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存在“失地补缴”、“政策性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趸缴”等的,转入地不予接收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转出)办理材料
(一)个人申请提交身份证原件1份;
(二)单位申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
【承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承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是什么】注意:转出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存在“失地补缴”、“政策性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趸缴”等的,转入地不予接收 。
相关经验推荐
- 承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承德农村养老保险认证步骤
- 承德城镇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指南
- 承德市职工医保 承德城镇职工医保关系转出指南
- 承德城乡居民医保 承德城镇职工医保关系转入指南
- 承德特殊门诊办事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表 承德特殊门诊办事申请条件+办理流程
- 承德市人民政府机关门诊部 承德特殊门诊办事指南
- 承德特殊门诊报销比例 承德特殊门诊
- 承德特殊门诊 承德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 承德特殊门诊 承德特殊门诊电话
- 承德市职工医保中心 承德市本级职工医保定点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