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2021工伤鉴定标准 宝鸡职工伤残津贴由谁来支付

伤残津贴由谁来支付?
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
哪些人可以享受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有两类:
一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包含伤残津贴在内的相关待遇;
二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伤残津贴如何确定?其标准是什么?
情况不同标准不同,伤残情况越重,津贴标准越高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宝鸡市2021工伤鉴定标准 宝鸡职工伤残津贴由谁来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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