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022西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怎么样( 五 )


八、录取结果管理
(一)录取结果统一管理 。全市所有学校录取结果由市中招办统一管理 , 五区二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结果要按时报市教育局审批录取 , 同时归入全市录取库 。
(二)录取结果统一公布 。全市所有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 , 城六区由市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各类计划的录取数) , 五区二县录取结果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后 , 由各区县向社会公布 。
(三)学校公示录取结果 。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按时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和收费标准 。录取结果包括:准考证号、姓名、录取类别(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国际课程班、宏志班、远通爱心班、免费师范生基地班等) 。
(四)严格学籍管理 。各高中学校以录取库为依据 , 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学籍库 。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对应 。加强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形式的学籍管理 ,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 , 严格实行“人籍一致 , 籍随人走” , 严禁空挂学籍 , 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 , 在外省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 , 应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 , 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省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区县教育局 , 对接生源地市(区)教育局 , 做好跨市(区)招收学生学籍转接 。
(五)统一新生报名注册时间 。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报名注册统一在新学期开学报名时间进行 , 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 , 不得提前收费 , 不得提前组织军训 。
九、营造良好招生秩序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区县和开发区要提高政治站位 , 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 维护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 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令畅通 , 平稳有序 。
(二)严格招生纪律 。各区县和开发区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十项严禁”纪律 , 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八项不准”规定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面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 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民办学校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
(三)强化执纪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依纪巡查监督 。教育督导、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招生全过程监管 , 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 , 畅通举报和申诉渠道 , 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 。招生结束后 ,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 , 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
市、区县招生管理机构和各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签订《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廉洁自律承诺书》 , 全面实行招生工作廉洁自律承诺制 ,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 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 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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