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创新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生活补贴及项目资助申请指南( 二 )


(3)给予全职创新领军人才300万元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第1年发放150万元,剩余2年每年发放75万元 。
项目资助标准
(1)对全职创新杰出人才的项目按照科研补助、研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总投资额的30%予以综合资助,最高资助A类5000万元、B类3000万元、C类1000万元 。
(2)对柔性引进创新杰出人才的项目按照科研补助、研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总投资额的30%予以综合资助,最高资助A类3000万元、B类2000万元、C类1000万元 。
(3)对全职创新领军人才的项目按照科研补助、研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总投资额的30%予以综合资助,最高资助A类3000万元、B类2000万元、C类1000万元 。
项目资助经费根据约定任务实施进度分三次安排,首批拨付50%,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通过后分别拨付30%、20% 。
对创业杰出人才(团队)和领军人才(团队)给予生活补贴及项目资助
1.生活补贴 。
(1)给予创业杰出人才(团队)500万元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第1年发放200万元,剩余2年每年发放150万元 。
(2)给予创业领军人才(团队)300万元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第1年发放150万元,剩余2年每年发放75万元 。
2.项目资助 。
(1)对杰出人才创办企业,分A、B、C三类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最高资助A类5000万元、B类3000万元、C类1000万元 。市级引导基金给予最高不超过6000万的股权投资支持 。
(2)对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分A、B、C三类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最高资助A类3000万元、B类2000万元、C类1000万元 。市级引导基金给予最高不超过4000万的股权投资支持 。
其他支持政策
1.获得支持的顶尖人才(团队)所在企业申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和载体,同等条件下重点支持 。
2.经我市推荐入选省“一事一议”的顶尖人才(团队),按照省资助经费额度给予1∶1配套支持,同时按照就高原则不再重复支持 。
3.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资助资金与其他市级重点人才工程支持资金、人才安居住房补贴资金等,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
申请流程
1.组织申报 。采取批次申报和随时受理相结合的方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统一组织申报,特别重大的人才项目也可随时申报 。
用人单位(园区)与顶尖人才(团队)通过“人才泉城网”(www.cn—rcqc.com)在线填写申报书,经区县(含市政府派出机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说明人才项目基本情况、初审意见、落实配套政策承诺等 。其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创新类、医疗机构分别向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申请,创业类和驻济单位的创新类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 。
2.资格审核 。市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领域直接受理的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交的申请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书面报送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3.考察论证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市直部门组织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进行考察论证,提出支持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4.研究审定 。支持意见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通过后,报市政府审定 。
5.签订合同 。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与顶尖人才(团队)签订合同,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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