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三 )


?③普通考生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次网报公告进行网报,参加调剂录取 。第一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退档参加调剂录取 。进入调剂录取阶段,招生院校根据线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
?(五)备案管理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指导招生院校及时、完整、准确报送专升本-报名、录取名单和考生照片数据等信息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审核后的相关信息报自治区教育厅,录取名单备案结果以自治区教育厅文件为准 。在备案结果正式公布后,由各招生院校为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
(六)学籍管理
?1.生源院校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及时将被录取学生个人档案移交招生院校 。
2.招生院校要做好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严格学籍管理,加强录取资格审核,严格履行入学资格复查程序,凡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各招生院校要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有免试专升本政策 。招生院校须在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注册时必须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
3.各招生院校要结合自身情况对专升本学生合理编班教学 。各招生院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专升本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日常管理与招生院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 。
4.严格执行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规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招生院校应在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院校在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须知中必须明确载明以上内容 。
六、时间安排
1.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免试获奖考生资格审核及名单公示:2022年3月上旬完成;
2.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及报名:2022年3月中旬完成;
3.下达招生计划:2022年3月中旬完成;
?4.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2022年3月下旬完成;
?5.全区统考:2022年4月底前完成;
?6.划定分数线、统考成绩公布:2022年5月上旬完成;
?7.招生院校录取:2022年5月中旬完成;
?8.2022年获奖免试生补录:2022年5月中旬完成;
?9.发放录取名册:2022年6月上旬完成;
?10.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022年6月上中旬完成 。
?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细则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发布 。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招生改革 。深化专升本考试招生改革是保障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公平的现实要求,是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举措 。各高等学校、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深化专升本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缜密组织,密切配合,确保2022年全区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各环节无缝对接,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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