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对象及条件
1、补助对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凭证且年度报告审核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沈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领条件】
2、补助条件∶经相关部门认定,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1月20日到2020年2月22日)生产、运输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生产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认定,运输企业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认定),通过机构推荐新员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机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一名新增就业人员只能对应一家机构进行补助 。
相关经验推荐
- 沈阳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 淄博众信热力供暖网上缴费方式 沈阳众信供热公司网上缴费
- 2020沈阳疫情期间哪些企业可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西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转递地址电话
- 关注:沈阳生猪严重短缺,将从黑龙江调运! 东北猪价或继续上涨
- 沈阳燃气怎么查询余额 沈阳天然气账单手机上怎么查询
- 沈阳燃气费发票可以自助开吗
- 沈阳天然气服务网点地址汇总一览 沈阳煤气公司营业服务网点
- 沈阳一个微信号可以绑定几个天然气账号?
- 沈阳燃气费怎么在支付宝上交钱 沈阳燃气费怎么在支付宝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