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泰安有限公司简易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服务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简易注销登记
受理主体
泰安市、泰山区、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新泰市、肥城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受理地点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服务区
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服务区
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
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组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
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
受理条件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简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简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自主选择简易注销程序 。
以下情形不适用简易注销: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依法冻结、出质或动产 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曾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它情形 。
申请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3.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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