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荆门京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 )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
(9)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
(10)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将材料整理齐后按时提交到京山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股(地址:京山市新市街道大中路23号)进行现场确认 。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系统自动提取,不再用人工填写 。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
(四)申报时间
1.春季
(1)认定工作准备阶段:3月30日—4月12日;
(2)京山市教育局发布认定公告:4月15日之前;
【2022荆门京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3)春季网上申报时间:6月1日—2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17:00(主要包括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2022年上半年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4)现场确认时间:6月20日—7月1日(有效工作日);
(5)历史数据错误修改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前 。
2.秋季
(1)认定工作准备阶段:9月1日—9月12日;
(2)京山市教育局发布认定公告:9月12日之前;
(3)网上申报时间:10月20日—10月3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17:00;
(4)现场确认时间:10月31日—11月11日(有效工作日);(5)10月1日—10月7日系统维护,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 。历史数据错误修改时间为12月14日前 。
二、认定权限及证书发放
京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证书发放由京山市教育局负责,发放时间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证书发放时间确定(春季发放时间7月下旬,秋季发放时间12月下旬) 。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下列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两份;2.原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换发的,需上交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京山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本地防控管理要求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 。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
五、联系方式:京山市教育局:万江华邵为(0724-723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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