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2022年聊城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二 )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 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 若综合分相同 , 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
舞蹈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80%+文化成绩×20% 。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30% 。
书法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60%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30%+文化成绩×70% 。
3.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 若投档分相同 , 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排序录取 。
第十八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第十九条 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 考生志愿填报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
第二十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工作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 须在学校指定专业和要求范围内填报志愿 , 学校根据预科期间学习成绩、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
第二十二条 除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 , 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 。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大学西班牙语、大学法语、大学韩国语 。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官方网站和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新生入学时 , 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 严查冒名顶替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 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 , 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 , 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 , 成绩合格 , 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 , 学校准予毕业 , 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按照《聊城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 , 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聊城大学 , 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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