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5〕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附件地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 水 市 财 政 局
2015年12月2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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