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负责处理户内非人为损坏的大、中维修事项,并建立报修维修工作制度;
5.选聘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服务企业,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及服务工作;
6.对接并指导承租单位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后续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取、催缴及租金优惠款返还 。
(二)物业服务企业
1.应配合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住户档案,将住户入住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及时告知厦房租赁;
2.协助开展每年每户不少于两次的入户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入住人员居住情况、套内家具家电、固定装置等方面,并将基本违规情况现场核实并上报厦房租赁;
3.负责小区内日常物业服务及管理工作 。
(三)承租单位
1.应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安排专人对接及协助厦房租赁开展租赁住房的使用管理工作;
2.切实承担起集体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责任,对租赁对象严格审核把关,并定期将居住职工情况及变更情况报厦房租赁备案;
3.定期对本单位承租的房源进行巡查,确保无转租、转借、无故空置等违规使用情形;
4.自行承担本单位承租房源内的小修事项(如套内灯泡、门锁、窗扣等易损易耗品及管道疏通等) 。
十四、办理时间
申请时间:2022年10月21日
审核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24日
选房:2022年10月25日
合同签订:2022年10月27日
交房时间:2022年10月28日
十五、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九楼
咨询电话:0592-96838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安居集团官网:www.xmanju.com
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www.xm-gzf.com
十六、投诉举报及监督
如发现租赁活动有违反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安居集团投诉、举报 。
投诉举报电话:0592-5908191
【2022厦门市级公租房第十六批租赁方案 厦门市公共租赁房】本方案适用2022年第十六批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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