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 马鞍山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 二 )


7、银行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收原件1份)
8、股东会决议(收原件1份)
9、公司章程、近期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单(收原件1份)
10、加盖规划局章的施工平立剖面蓝图(原件1份)
11、土地出让合同(核对原件1份)
12、房屋测绘图纸(收原件2份)
仅可抵押给银行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小额贷款机构,借款用途需注明用于工程建设(类似) 。
注:
1.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2.独立宗地上的建筑物(除园区或管委会证明的标准化厂房项目)以宗地为单位办理,土地证原件收回,待房屋竣工验收后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 。
(六)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原件)
7.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确定的证明
8.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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