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泉州开发区招工引才15项政策文件 2022泉州开发区招工引才15项政策( 四 )


受理机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电话:0595-22353028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用人单位
政策内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
申请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①符合条件人员名单;②《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③劳动合同复印件;④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经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确认后,由市人社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区社会事业局,由区社会事业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用人单位 。
受理机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电话:0595-22353028
闽宁劳务协作就业补助
享受对象:宁夏籍脱贫的来泉就业或顶岗实习人员、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政策内容:对在区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宁夏籍脱贫人员给予1500元的交通生活补助;在区同一家企业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宁夏籍脱贫人员,给予6000元的跨省就业奖补 。对吸纳20人以上宁夏籍脱贫劳动力新增在区稳定就业(未享受过补助)的企业,按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对输入引进宁夏籍脱贫劳动力新增(未享受过补助)在区稳定就业的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工院校,按人数给予每人4000元的补助 。
申请条件: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区稳定就业3个月/6个月以上的宁夏籍脱贫劳动力(含宁夏职业技工院校学生最后一年在闽顶岗实习)、吸纳20人以上宁夏籍脱贫劳动力且新增(未享受过补助)在区稳定就业的企业、输入引进宁夏籍脱贫困劳动力在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工院校 。经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确认后,由市人社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区社会事业局,由区社会事业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相关对象 。
受理机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电话:0595-22353028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
享受对象:参保企业职工
政策内容:参保企业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登记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
申请条件:企业职工累积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经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确认后,由市人社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区社会事业局,由区社会事业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参保企业职工 。
受理机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电话:0595-22353028
见证补贴
享受对象:城乡各类劳动者
政策内容:劳动者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500元/人给予补贴(紧缺工种按650元/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等级按700-3000元/人给予补贴,属紧缺工种的,五级补贴增至900元,其余等级补贴上浮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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