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活动 福建省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 二 )


5.台湾青年创业组为台湾户籍青年已在福建经营 , 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17年4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
四、项目申报
1.已进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 , 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 , 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 , 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 , 须有相关资质证明 。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 且持有该企业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 ,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第一申报人应为法定代表人〕 。乡村振兴初创组的参赛项目 , 还需提供团队成员毕业证书电子扫描件 。台湾青年创业组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 并作为项目主导人的台籍青年 , 且持有该企业股份 。
2.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 , 须提交商业计划书 , 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 。可同时出具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 。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
五、赛事安排
大赛分报名、项目审查、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
(一)报名(5月)
1.福建赛区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 。
2.参赛者须登录“创青春”网站(cqc.casicloud.com)注册报名 , 并选择“参赛地区”为“福建省”或“台湾省”,同时须通过各有关单位汇总后提交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名(一个项目只能由一个推荐单位推报) , 其中台湾青年创业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 选择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等相应组别(不含创新组)进入系统注册报名,该组赛的申报项目以有关单位汇总后提交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的报名材料为准 。
3.大赛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报名两种方式 , 以组织推荐为主 , 各有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动员青年、企业参赛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至少需推荐参赛项目80个以上(重点推荐非在校生项目 , 其中推荐乡村振兴初创组项目至少达10个以上);团省委学校部推荐参赛项目500个以上(其中直属高校团委推荐乡村振兴初创组项目至少达5个以上);福建省青年创业促进会推荐参赛项目50个以上;团省委统战部、福建省青年闽商服务中心推荐参赛50个以上 。有条件的单位可举行初赛 , 没有条件的单位择优推荐 。
(二)项目审查(6月上旬)
各有关单位分别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查后 , 将各项目参赛报名表、汇总表等有关材料汇总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根据要求 , 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 并将最后审核结果通知各有关单位 。
(三)复赛(6月下旬)
复赛由评审委员会审核 , 评选125个项目晋级决赛角逐一、二、三等奖 。
(四)决赛(7-8月)
在承办地宁德市古田县举行第九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四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颁奖仪式暨大赛闭幕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按科技创新创新组、科技创新初创组、科技创新成长组 , 数字经济创新组、数字经济初创组、数字经济成长组 , 社会企业创新组、社会企业初创组、社会企业成长组 , 台湾青年创业组 , 乡村振兴初创组、乡村振兴成长组、乡村振兴电商组分成13组进行决赛 。计划评选产生第九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四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1个(每组各1个)、二等奖26个(每组各2个)、三等奖86个(乡村振兴初创组50个 , 其余每组各3个) 。具体名额根据进入各组决赛的实际项目数量而定 。赛后根据全国组委会所分配的晋级名额 , 按照比赛结果排名 , 挑选优秀项目参加全国赛 。根据各市级赛组织机构(含设区市、直属高校团委)推荐参赛项目获奖情况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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