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济政字[2020]18号)精神 , 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一、提高认识 , 明确任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科学制定我区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有关要求 , 提高政治站位 , 强化责任意识 , 精心组织实施 , 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 , 为完善全区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
本次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 , 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 , 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
二、精心组织 , 通力配合
政府成立济南市章丘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 负责研究和决策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 , 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推进 。各镇(街道)要在2020年4月15日前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 并将“四落实”情况报至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村(居)要设立人口普查小组 , 协助做好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按照各自职责 , 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等工作 ,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配合区统计局 , 组织区属新闻媒体,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
区教体局负责组织中小学采取“一堂课”等方式进行人口普查宣传;配合做好全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 。
青年创业创新园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高校教师及在校学生等人群的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 协调各高校提供教师及在校学生相关行政记录 , 配合做好全区高校在校学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 。
区公安分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 , 向区人普办提供户口整顿相关基础资料;提供各级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港澳台与外籍人口等基础资料;协助配合人口普查摸底、登记等阶段相关工作 。
区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 提供死亡人口火化信息 , 配合做好路牌普查宣传工作 。
区交运局负责公共交通普查宣传工作 。
区财政局负责人口普查经费保障 。
区人社局负责提供参加社保人员的相关行政记录;负责配合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的人口普查总结表彰工作 。
区住建局负责动员、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配合摸底和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
区城管局负责人口普查户外广告牌普查宣传工作 。
区卫健局负责协调制定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的相关政策;开展人口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协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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