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莘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三 )


(二)资格审查
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
(三)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通过莘县人民政府网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莘县人民政府网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 。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
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