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条件一览

政策的内容
①对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
②其他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 , 但对于企业出资组织培训的 , 补贴直补企业 。
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政策的对象:企业职工
受理的机构
各县(市)区的就业人才部门
东港市就业创业部:6600709
凤城市创业培训部:8158196
宽甸县考试培训部:5836922
振兴区就业人才服务部:2316361
振安区培训服务部:2890135
【辽宁丹东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条件一览】元宝区就业部:286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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