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应立即退出并解除租赁合同: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
(二)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改变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四)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 且拒不恢复原状的;
(五)承租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或者其他方式获得住房 , 且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在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
(七)逾期6个月未支付租金的;
(八)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九)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导致房屋结构损坏、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泸州申请的公租房哪些情况会解除合同】(十)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
相关经验推荐
- 乌鸡种翡翠 乌鸡种翡翠的简单介绍
- 泸州申请公租房月收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泸州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泸州申请公租房对住房要求
- 油炒虾皮有营养吗 油炸虾皮的营养价值
- 马鲛鱼的功效与作用 马鲛鱼的功效与作用吃法
- 泸州哪些人不能申请公租房 泸州怎么申请廉租房
- 低保人员申请泸州公租房要提供什么资料
- 王源和王俊凯演的电视剧 王源和王俊凯演过什么电视剧
- 多叶羽扇豆的功效与作用是什么 多叶羽扇豆的功效与作用
- 短毛独活的功效与作用 短毛独活的功效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