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为金额达到2千以上 。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只要有录音、影响、文字等能表现出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即为有效证据 。根据相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宁夏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 。
2、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 。
3、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 。这表明,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说,行为人绝对不可能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本罪与抢劫罪的显著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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