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滨海高新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预约登记指南

2023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精神,参照滨海新区教体局制定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3年在滨海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教育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海洋科技园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具体公布如下:
??一年级入学
(一)申请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拟于2023年9月在高新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的 。(超龄儿童,学校要在全国学籍网核查,如一经发现已经建立学籍则取消预约登记资格 。)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预约登记
2022年11月1日至11月22日登录“高新区教育信息平台”(网址:http://gxqedu.tht.gov.cn/Edugx/),注册后填写、上传佐证材料(原件)待审核 。
第二阶段:原件查验阶段
2022年11月23日、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请携带已上传至“高新区教育信息平台”的材料原件,凭短信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查验预约登记资格 。
高新区内两所学校受理随迁预约登记范围:航天城一期、航天城二期、航天城三期、渤龙公寓、御湖湾、观湖湾、湖岸花园、渤龙南苑、渤龙北苑、盛景花园(奥莱城)、创想城东区、和旭园(2-7号楼)、吾悦华邸(1-10号楼)、紫悦华邸(1-11号楼)、芯云园(1-22号楼) 。
现场查验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租赁备案证明上注明的租赁用途应为居住);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务工就业证明:(1)个体经营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2)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由用人单位为其在本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 。(注:“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至少应自2022年11月份<包含11月>起持续缴纳) 。
5.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
6.适龄儿童近期半身蓝底一寸照片1张 。
??转学
(一)本次受理申请转学的年级为:
预约转入2023-2024学年二、三、四、五年级 。
注:转学统筹安置工作将结合高新区内现有两所学校实际年级开设情况、学位情况等因素予以开展 。
(二)预约登记时间、方式及条件:
申请转学登记的随迁子女除提供“五证”外,还应提供注明全国学籍号的转学申请书,其他受理预约范围、登记时间、方式等同小学一年级入学 。
??办理程序
请居住证持有人登录“高新区教育信息平台”(网址:http://gxqedu.tht.gov.cn/Edugx/)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家长携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查验——家长在“高新区教育信息平台”查询预约资格审查结果(2022年12月)——登录“高新区教育信息平台”查询或详见预约学校门前公示入学、转学结果查询(一年级入学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7月第一周公布,二、三、四、五年级转学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8月下旬〈开学前一周公布〉)——到校材料复核——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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