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江海区2022年鼓励标准乘用汽车消费活动补贴规定( 二 )


(二)本次汽车补贴总额限定为100万元 , 按照“谁先申报 , 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办理 , 额满即止 。补贴资金使用完毕 , 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 不再接受申请 。
(三)本方案实施后涉及的具体问题 , 由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区经济促进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
附件1:江海区注册登记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名单.xlsx
【江门江海区2022年鼓励标准乘用汽车消费活动补贴规定】附件2: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操作手册(江门市汽车消费补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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