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教育局2021上半年第一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思明区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第一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一、认定范围
2021年在厦门市思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厦门市思明区;
2.持有厦门市思明区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厦门市思明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厦门市思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5.驻厦门市思明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体检的 。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
(二)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24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
2.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
3.体检时间:本通知发布即日起可到指定医院体检 。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4月28日—2021年4月30日(9:00—12:00;13:00—17:00) 。
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申请者请关注“厦门市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并在2021年4月25日8:00至2021年4月27日24:00期间进行微信预约,每人只限预约一个号 。具体预约流程:关注“厦门市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预约办事—绑定个人信息—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选择时间进行预约—确认预约” 。
2.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8层综合厅“思明区教育局”窗口 。
3.因防控疫情需要,现场确认时请准时按预约时间到达办理,并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1)排队等候时,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2)申请人应佩戴好口罩,拒不佩戴口罩者禁止进入办理;
(3)申请人应出示当日健康码;
(4)通过现场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如有发热(37.3℃以上)症状的人员禁止进入,指引其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5)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申请人下载打印并填报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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