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安排办法征求意见中

为确保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和地段划分方案更科学、合理 ,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 ,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教育部、教育厅、市教育局等有关文件精神 ,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拟定了《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安排办法》 , 现向社会公示 ,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4日-6月12日 , 共30天 。社会各界如有意见或建议 , 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等方式向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提出 , 并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 邮件请传到邮箱lqjy07714505255@163.com 。联系电话:0771—4505255 。
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安排办法
根据《南宁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精神 , 结合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实际情况 , 制定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安排办法如下:
一、本市城区户籍生源排序方法
本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 , 下同)户籍生源应安排在地段学校就读 。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 , 如出现本地户籍生源已超量的情况 , 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 , 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排序录取 , 录满为止 。超量的生源在区域内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
(一)房户一致、独立产权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 ,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 , 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下同)(以户口迁入时间先后排序 , 符合拆迁安置条件的子女参考此类安排)
(二)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 ,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 , 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以商品房交房日期或自建房建房日期先后排序)
(三)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 , 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 。排序时 , 原则上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 。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 , 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 。(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 , 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 。下同)
(四)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 ,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 , 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 。同等情况下 ,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以商品房交房日期或自建房建房日期先后排序)
(五)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 ,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等 , 该合法房产所有权人为非个人 。同等情况下 , 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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